学科竞赛
 
关于举办湖南文理学院第八届化学实验技能竞赛的通知
2021-03-25 10:42   审核人:   (点击: )

湖南文理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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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2021]13

关于举办湖南文理学院第届化学实验技能竞赛的通知

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基础化学实验教学质量,加速推进化学实验教学改革进程,全面调动学生基础化学实验的操作与研究兴趣,经研究,决定举办湖南文理学院第届大学生化学实验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校2018级全日制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赛,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专业符合条件的学生原则上要求全部参赛。

二、竞赛形式和内容

本次竞赛分为初赛和复赛两部分,根据成绩选取前50名选手进入实验技能理论培训,培训完成后进行复赛。

初赛为笔试,内容包括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含仪器分析)、物理化学实验中的一些基本操作要点、基本知识、实验技能、实验原理等。

复赛为实验操作考试,内容包括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实验中的一些基本操作、仪器安装以及综合有机化学实验、无机化学实验、分析化学实验(含仪器分析)和物理化学实验等内容。

三、竞赛日程安排

1、报名

2021年323日-328日。以班级为单位,填写好湖南文理学院第八届化学实验技能竞赛报名表(见附件),并于329日前将纸质稿一份连同电子文档交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联系人:胡霞;联系电话:13975624048E-mail: xia_hu2007@163.com

2、初赛

2021年33014:30-16:30(地点另行通知)。各参赛选手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取前50名选手进行培训。

3、复赛

经初赛选拔的各参赛选手在进行理论知识培训后,进行实验操作竞赛,时间另行通知。

四、竞赛须知

1、各参赛选手需凭身份证和学生证参赛。进入实验操作技能竞赛的选手需自备护目镜、非编程计算器、实验工作服等,并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制度。

2、参加实验操作竞赛的选手须按统一口令根据要求开始实验,实验与实验报告完成后,立即举手向监考老师示意,并报告自己的实验台号,不再进行实验操作,同时进入清洁卫生阶段。

3、实验前各参赛选手应认真阅读实验试题及实验要求,合理安排,有效利用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验及其报告。

4、各参赛选手须独自完成实验,不准相互讨论,不准交头接耳,严禁任何教师或其他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指导或引导。违者,取消竞赛资格,并按照学校《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做出相应处理。

五、奖励

1、本次竞赛设立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各若干名。等级奖获奖选手将获得0.5-2学分创新学分。

2、学校将从初赛选手中选拨50名学生进行培训,从复赛中选取20名选手代表学校参加湖南省2021年化学实验技能竞赛。代表学校参加湖南省化学实验技能竞赛的选手,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2021年春季学期所有课程期末考试成绩给予加权奖励。

      3、全校教师均可推荐优秀学生参赛,并于328日前将推荐名单交教务处运行科(联系人:左艳芳,联系电话:7186049671091),学校将根据推荐学生在省大学生化学实验技能竞赛获奖情况奖励500-1000元的“伯乐奖”。

六、工作要求

本次竞赛由学校主办,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承办。各相关学院应高度重视本次竞赛,要指定专人负责,广泛宣传发动,激励学生踊跃参赛,并以此为契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积极参加各种学科竞赛,力争我校学科竞赛成绩在省内同类院校中跃升至第一方阵。

特此通知。

教务处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二O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教务〔2021〕13号附件.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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