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科
 
教务处评估科工作职责

(岗位设置:科长1人-刘刚毅)


1.负责落实国家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的政策、文件精神,落实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办法及指标体系。

2.根据评估的政策、文件,制定学校审核评估、专业评估等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审核评估、专业评估等评估工作。

3.负责牵头组织学校迎接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各项教育教学评估工作。

4.负责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编写工作。

5.负责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填报、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的维护和利用。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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