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竞赛
 
关于举办2021年信息化教学竞赛的通知
2021-05-24 08:31   审核人:   (点击: )

湖南文理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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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2021]39

关于举办2021年信息化教学竞赛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普通高校教师信息化教学竞赛的通知》(见附件)文件精神,为选拔优秀选手参加省级竞赛,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湖南文理学院信息化教学竞赛活动,活动由教务处、信息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共同组织,信息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全校在职教师(近五年已获得信息化教学省级竞赛一等奖或有两次推荐参加信息化教学省级竞赛经历的教师,不再参加竞赛)。

    二、竞赛内容

信息化教学竞赛按文科组、理工组、实践组三个组别进行比赛,参赛教师可根据参赛课程性质以及是否利于发展实践能力(实验操作、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选择参加文科组、理工组或实践组竞赛。

竞赛内容包括:

1.课程资源。课程资源包括课程平台和教学软件,是由多媒体课件、在线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智慧教学系统以及微课资源等构成的课程教学支撑体系。

课程资源选用合理,鼓励参赛教师自主建设或参与建设具有推广价值的课程平台和教学软件,教学理念先进,技术运用合理,较好实现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的深度融合,无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课程资源能够完整体现所授课程的主要内容,有效破解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交互性能和教学效果好;能够合理选用多媒体呈现教学内容,界面布局和色彩搭配协调,播放顺畅稳定,导航链接准确,用户体验良好;课程平台能有效兼容内容资源,留存教学数据,支持线上线下混合教学。

2. 教学应用。进行现场12分钟说课(或演示),包括介绍及展示课程资源应用,自行选取一个典型案例进行现场教学。

正确运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新理念和信息化教学新要求设计教学方案、组织教学资源和实施教学过程;准确把握所授课程的教学要求,充分挖掘和利用课程数字化资源的育人因素,教学目标设置和教学内容处理符合大学生认知规律;充分利用信息化工具与资源改革课堂教学,破解教学难题,增强教学效果;能合理运用智慧教育环境中的人工智能或数据分析技术引导控制学习进程,有效调动学生自主学习与协作探究的积极性;教师教态自然大方,语言标准生动,讲授条理清晰,师生互动好,教学效果好,形成鲜明的教学风格。

     三、竞赛时间安排

   (1)2021年7月9日(星期五),学校在第二实验楼A111室组织现场说课、并对多媒体教学软件进行现场展示,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2)7月20日~9月6日,对推荐省级参赛选手多媒体教学资源进行加工提炼,同时组织教学录像的拍摄与制作,报送教育厅参加全省普通高校教师信息化教学竞赛。

     四、奖励办法

    本次竞赛面向全校教师,设立个人奖和单位组织奖。个人奖按参赛数的10%、20%、30%设立一、二、三等奖;单位组织奖视实际情况而定。对获奖者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和奖金、并予以通报。

    五、工作要求

    各教学院(部)要广泛宣传、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切实做好本次竞赛的推荐选拔工作,并将参赛教师信息报送至信息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信息化教学科(第二实验楼A302)。

    联系人:金 灿

电  话:7186787

 

附件: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普通高校教师信息化教学竞赛的通知

                       

 

 

 教务处    信息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215月21日    

 

附件【1_关于开展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信息化教学竞赛的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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