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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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专业就读证明
兹证明 同学(身份证号码 )
年至 年就读于我校 (师范) 专业。该生在校期间已修读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技能训练、教育实习等教育模块课程且取得相应学分。
特此证明。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