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教务处
关于考试监考员要求的补充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2025年下半年CET考试考务工作视频会议会议精神,现将考试监考员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监考员必须为我校工作人员,不得聘请校外人员(含在校外或校内设置的考试相关机构人员)。
二、监考员不得私自更换,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报学院考务办,由考务办报教务处备案,更换人员不得为校外人员。
三、请各位老师提高保密意识,不得向外界透漏个人监考信息,如遇到打听监考考场、提出替代监考等情况及时向学院或教务处报告。
四、监考老师不得擅自变更考试时间、地点或者考试安排;不得为考生提供答案;不得指使、纵容或者伙同他人作弊;不得偷换、涂改考生答卷;不得利用考试工作便利,索贿、受贿、以权徇私,不得组织或者参与团伙作弊。
教务处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