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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肄业年级学生学习警示工作的通知
2021-06-03 09:09   审核人:   (点击: )

湖南文理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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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肄业年级学生学习警示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

根据《湖南文理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校政字[2017]38)规定,一学期经补考不及格课程的学分达到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该学期所修学分1/2及以上者;或入学以来经补考及重修后不及格的学分累计达到20学分及以上者,给予警示;一学年经补考不及格课程的学分达到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该学期所修学分1/2及以上者;或入学以来经补考及重修后不及格的学分累计达到30学分及以上者,给予退学警示。请全面清查在籍全日制本科201820192020级学生的学分修读情况,分年级、专业统计所在学院学生不及格课程,专升本学生、公费师范生单列,对表《实施细则》,提出警示建议。

整理后的纸质统计表经教学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请于2021610日下班前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同时交电子文档,电子版发邮箱2398071106@qq.com。学校核对学生不及格课程及学分后,审核学院的警示建议,作出相应警示。

学习成绩管理非常重要,稍有不慎,直接影响学生毕业、就业,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尤其是对即将进入毕业年级的2018级学生。

教务处    

202162

附表:肄业年级本科学生不及格课程情况汇总表

 

附件【肄业年级本科学生不及格课程情况汇总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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