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
 
关于组织开展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的通知
2021-03-04 10:35   审核人:   (点击: )

湖南文理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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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2021]4

关于组织开展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院:

  为加强防疫阶段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及时发现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参与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师生

二、检查流程

(一)316日—29日教学院自查

1、各教学院通知学生在(知网)毕设管理平台http://huas.co.cnki.net提交论文中期报告(内容格式自定,可同时附上论文(设计)的初稿),指导教师结合“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对学生提交的中期报告进行线上审核批示。对于上网条件受限的学生,指导教师要通过电话等其他方式进行指导,并掌握学生的论文进展情况。

指导教师依据学生的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填写《毕业论文(设计)过程考核表》(见附件1),存档备查。

2、各教学院负责毕设工作的教务要通过(知网)毕设管理平台,对本院毕业论文(设计)的任务书、开题、中期报告、论文指导等情况进行线上统计,并及时向本学院师生通报。

3、各教学院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填写《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期自查表》(见附件2)于29日前交教务处实践科(逸夫楼A311)。

(二)329日—31日学校督查

学校将对(知网)毕设管理平台的线上数据进行核查,并结合现场抽检情况,及时通报检查结果。

三、工作要求

1、各教学院作为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管理的主体,应充分发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小组及学术委员会的职能作用,严格按照《湖南文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和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见附件3)要求,做好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与质量监控,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同时,结合《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等文件对本院学生进行学术道德规范教育。

2、各教学院要充分利用毕设管理平台的优势,实施在线指导和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各指导教师应认真尽责地做好指导工作,督促学生按计划完成各阶段任务,对于进展较慢的学生,要给予特别关注,做好指导和督促工作,避免因毕业论文(设计)原因延迟毕业。

 

 

教务处   

202133

附件【教务〔2021〕4号附件.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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