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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教学结束工作的通知
2022-12-02 17:52   审核人:   (点击: )

各教学院(部)及有关单位:

根据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形势,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及国庆节调休安排,为切实做好2022年下学期教学结束工作,学校对各项教学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结束工作时间安排

因受疫情影响,本学期学生离校时间2022年12月29日;另因2022年国庆放假调整,下学期开学时间2023年2月21日。请各学院严格按照《2022年下半年教学结束工作安排》(附件1)完成2022年下半年各项教学结束工作。

二、课程考试安排

专业课考试:各教学院结课后即组织考试,考试安排报教务处备案。

公共课考试:由学校分科目集中组织考试。

因疫情未能返校的学生期末考试采用线上方式同步进行。

三、考试工作要求

1.严格管理、规范考试工作。各教学单位、全体教师和有关工作人员应按照学校考试工作管理规定,认真做好考试的命题、制卷、组考、监考、阅卷、评分、登分、试卷分析、装订等各项工作,保证考试工作科学、规范、严谨。

2. 严把命题关。教师命题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反映本课程的基本要求,注意考核学生创新思维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并覆盖全学期教学内容,要做到难易适当,份量适中,题型多元化。本学期所有考试课程必须按规定程序命制两套各项指标相当的试卷(同时附评分标准),切忌试卷内容雷同。

3. 严肃考纪考风。各学院应按要求布置考场,每个考场配备两名或两名以上监考教师,监考教师必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坚决杜绝舞弊行为。

4. 严格试卷评阅。考试完毕,试卷由考生所在学院负责密封,交由任课学院课程任课教师采用流水作业方式集中评阅,阅卷教师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进行评阅。

5. 严格按专业认证的要求提交考试相关文档。地理科学、汉语言文学、物理、化学、音乐学、美术、学前教育、数学、体育教育、生物等10个专业请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师范专业认证相关教学文档的通知》(附件2)要求提交考试相关文档。其他师范类专业提倡按此要求提交考试相关文件。自动化、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严格按工程专业认证要求提交考试文件。

6.及时录入课程成绩。公共课程成绩由任课学院送交学生所在学院,校选课于12月25日前由任课教师完成成绩录入并将原始成绩单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7.所有试卷拆封登分后,由任课学院以班为单位按要求装订成册,并至少保存四年以上。其中,考试改革的课程需按方案保留物化成果(学院留存备查)。

8.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教师,学校将严格按照《湖南文理学院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

四、其它工作

1.期末成绩评定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补考学生名单交教务处,并及时向学生家长寄发有不及格课程的学生成绩通知书,对所欠学分已达到学籍警示的还应及时电告学生家长。

2.考试课程期评成绩由期末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两部分构成,其比例构成参照《湖南文理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附件3)。

3.下学期定于2023年2月21日报到2月22日按课表上课,2月25-26日补考。如有变动,学校另行通知。

4.各教学单位要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认真落实下学期教学任务,并于2022年1月7日前将课表交教务处,于1月10日前将教学任务书、教学课表下达到每一位任课教师。

 

附件1:2022年下半年教学结束工作安排

附件2:《关于进一步规范师范专业认证相关教学文档的通知》

附件3:《湖南文理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

 

                                         教

                                          二O二二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附件3:湖南文理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认证相关教学文档的通知(2022(63号).rar已下载
附件【附件1:2022年下半年教学结束工作安排.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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