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公示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的规定, 学校拟同意王永蝶同学的转学申请,现予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湖南文理学院教务处反映,联系人:刘老师、戴老师 电话:0736-7186339。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6日—2021年3月22日。
姓名 |
生源地 |
高考分数 |
入学年份 |
现就读院校 |
现就读专业 |
现就读年级 |
拟转入院校 |
拟转入 专业 |
拟转入专业当年当地最低录取成绩 |
转学原因 |
王永蝶 |
河南 |
534 |
2018 |
湖南文理学院 |
历史学 |
2019级 |
许昌学院 |
历史学 |
511 |
因病就近治疗 |
湖南文理学院教务处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