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了切实做好202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加强学术诚信建设,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并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选题:2025年10月31日前
2.下达任务书:2025年11月30日前
3.开题:2025年12月31日前
4.中期检查:2026年3月31日前
5.答辩与成绩评定:2026年5月9日- 5月25日
6.总结、归档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2026年6月8日前
二、使用维普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
1.适用范围
2026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学院教学管理人员、教务处管理人员。本届各学院负责毕业论文管理的教务秘书、教研室主任名单与上届相同(参见附件),如有调整或不清楚的请联系教务处实践科。
2.系统平台 网址
登陆网址:https://vgms.fanyu.com/
3.账号设置及使用方法
(1)教职工账号为工号,初始密码为js123456#,登陆后请及时修改初始密码。一个账号可以具备多种角色的权限,所有教师默认具备指导教师权限,具体使用方法参见相应角色的操作手册。如发现账号不存在,可联系学院教学秘书修改或新增账号信息。
(2)学生账号由教务处设置,账号为本人学号、初始密码为hnwl2026#,登陆后请及时修改初始密码。具体使用方法见《学生操作手册》。
4.操作流程
(1)申报课题。毕业设计(论文)课题需要在系统中新建,可由指导教师录入课题,也支持学生自主命题,教研室主任审核课题。
(2)学生选题。系统允许学生自主选择学院开设的题目,也可以由教学秘书统一分配。
(3)论文撰写。系统支持在论文撰写期间进行过程管理,如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指导记录等过程文档。
(4)安排答辩。系统支持教学秘书实现分配评阅专家、安排答辩时间地点、管理答辩记录、管理答辩成绩等功能。
(5)总结评价。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质量评估及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三、工作要求
1.各教学院要充分认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湖南文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校政字〔2015〕33号)和毕业论文(设计)分段考核细则执行,切实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题、答辩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不断研究和完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价办法,不把结果(结论)作为评定成绩的唯一标准,更加关注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开题及完成过程。
2.论文(设计)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达到综合训练的基本要求,题目的难易度、工作量要适中,选题注重凸显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潜质和创业能力。
3.进一步推进毕业论文(设计)改革工作,具体参考《湖南文理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成果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暂行)》,鼓励让更多的学生参与毕业论文(设计)改革,改革课题可以为校企合作项目、创新创意项目、生产一线实际问题或学生自主拟题。把一人一题作为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重要原则,大型课题可分为子课题由不同学生分工完成。鼓励学生根据专业兴趣自己申报课题,经指导教师批准、教学院审核后作为毕业论文(设计)题目;鼓励学生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创业项目取得的成果作为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取得省级以上结题、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创业实践项目工商注册等成果的在成绩评定时可优先考虑。
4.选题后各教学院要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的审核,严格控制中途变更课题,不允许在答辩时更改课题。
5.各教学院应严格考勤制度,切实加强对指导教师和学生的管理。确保每个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有效时间(理工科不少于10周,文科不少于8周)。
6.2026年3月,各教学院应进行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并于3月31日前向教务处递交中期检查报告。
7.答辩前,毕业生要参与答辩资格审查,实施论文盲审,严格执行论文查重和抽检制度,严肃查处抄袭、伪造、篡改、代写、买卖毕业论文等违纪问题。凡是论文盲审未通过、查重检测不合格、评阅教师(导师)评定成绩在60分以下的学生,均取消正常答辩资格。
8.在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之前各教学院应及时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并将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名单(含优秀论文压缩稿电子文档)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9.教务处和教师发展中心将按照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分段考核的要求,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检查。
教 务 处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