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2025年教学改革典型案例】主动学习模式下《民法总论》课程考核方式改革研究
2025-04-22 10:47   审核人: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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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湖南省普通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

典型分享项目成果简介

 

项目名称:主动学习模式下《民法总论》课程考核方式改革研究

单位名称:湖南文理学院

主持人:刘洲兰

团队成员: 丁德昌 王翀  田华  陈家骏

 

一、项目研究背景

    随着国家教育政策的不断深化和改革,特别是对高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视,主动学习模式逐渐成为高校教学改革的重要方向。在《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等政策的指导下,高校急需探索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教学模式和考核方式。本项目在此背景下,针对《民法总论》课程,开展了主动学习模式下的考核方式改革研究,旨在通过改革传统的考核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实践能力。

二、研究目标、任务和主要思路

(一)研究目标

    探索主动学习模式下《民法总论》课程的考核方式,构建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破除传统结果考核方式,积极开展过程性考核,激发学生每个层面的学习内动力。探索并实践科学、合理、可操作的《民法总论》课程考核新方案。

推动法学专业民法课程学生评价改革,提升学生民事应用技能培养效率。

建立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

引导学生树立良好学风,实现主动学习、积极参与课堂、自觉遵守课堂纪律。

任务和主要思路

1.任务

梳理《民法总论》课程考核的基本理论问题。调研现有考核方式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寻求国内外课程考核方式改革经验。探寻主动学习模式下的《民法总论》课程考核方案。

2.主要思路

1调研与分析

调研内容:调研国内外高校法学专业课程考核方式的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调研方法:文献查阅、问卷调查、专家访谈等。

2理论构建

主要思路:基于主动学习理论,结合法学教育的特点,构建主动学习模式下《民法总论》课程的考核体系。3实践应用主要工作举措:将构建的考核体系应用于实际教学中,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新的考核方式。

三、主要工作举措

混合式教学模式探索:结合线上和线下资源,提高学生参与度和学习积极性。

情境-探究式问诊式案例教学: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主动性。多元化考核方式:建立包含平时成绩、课堂讨论、案例分析报告、以赛促学、学生自主出题目、学生之间互考互测、期末考试的考核体系。信息化教学手段应用:利用在线测试、网络答疑平台提高教学效率和质量。

四、取得的工作成效

 发表相关论文2篇。获得省在线精品课程1门。湖南文理学院民商法课程群教学团队1个。教改论文获得省一等奖湖南省模拟法庭竞赛团体冠军。学生参与人顺利考上民商法研究生。考核理念和方式在法学院进行推广,受益学生到底870多人。

五、特色和创新点

理论创新

多维考核理念:明确“学生主动学习”、“知识与能力并重”、“以学生为中心的过程性评价”等多维考核理念。多维考核主体:形成以“教学团队+学生+法律实训专家”共同体为考核主体。多维考核内容:囊括“专业知识+课程思政+法律实务技能”多维考核内容。多维考核方式:采取“考试+考查”的多元考核方式。

“考前—考中—考后”多维课程考核管理:实现对学生法律知识、法律应用能力、课外拓展能力的全面评价。

(二)考核方式的类型创新

1.以赛促学课程考核方式

通过学生参与校级、省级等法学专业竞赛、晋级或获奖情况,分别设计期末考核中占比为20%、30%或50%。具体方案包括赛事选择与组织、参赛准备与指导、赛事实施与评估、课程考核与奖励、反馈与改进等环节。

 

 

(学生参与院级模拟法庭竞赛)

  1. (《民法总论》课程学生参与湖南省模拟法庭竞赛获奖证书)


    湖南文理学院民法总论课程“以赛促学”考核方式改革方案

        为激发学生的学习内驱力,提升民法总论课程的教学效果,提出“以赛促学”的考核方式改革。通过将参赛经历及表现作为课程考核的重要依据,旨在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在竞赛中成长,从而深化对民法总论的理解和应用能力。以下是对该考核方式的具体设计。

    一、改革目标

    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提升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强化学生对民法总论知识点的理解和应用。为学生提供展示自我、挑战自我的平台。

    二、具体方案

    1.赛事选择与组织

    赛事类型:选择或创办与民法总论紧密相关的赛事,如模拟法庭辩论赛、民法案例分析大赛、法律知识竞赛等。赛事组织:由课程组负责赛事的策划、组织和协调工作,邀请校内外法学专家担任评委和指导。

    2.参赛准备与指导

    分组与选题:学生根据兴趣和特长自愿组队,每组选择或分配一个与民法总论相关的案例或议题进行深入研究。培训与指导:课程组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包括民法总论知识点梳理、案例分析技巧、辩论技巧等。资料准备:学生需自行搜集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案例等资料,为参赛做好充分准备。

    3.赛事实施与评估

    赛事流程:按照赛事规则,学生团队进行案例分析、辩论、演讲等环节,展示研究成果和团队协作能力。评分标准:制定详细的评分标准,包括内容的准确性、深度、逻辑性,以及表达的清晰度、流畅度等。评委点评:评委对学生的表现进行点评,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课程考核与奖励

    考核依据:学生的参赛经历及表现作为课程考核的重要依据,占总成绩的较大比例。成绩评定:根据学生在赛事中的表现,结合平时成绩和作业完成情况,综合评定课程成绩。奖励机制:设立奖项,对表现优异的学生团队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如颁发证书、奖品等。

    5.反馈与改进

    学生反馈:收集学生对赛事和考核方式的反馈意见,了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持续改进:根据反馈意见,对赛事和考核方式进行持续改进和优化,以更好地服务于学生的学习和发展。

    通过实施“以赛促学”考核方式改革,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提升他们的法律实践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法学人才贡献力量。同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持续改进和优化考核方式,以更好地服务于学生的学习和发展需求。

     

    2.典型案例分析课程考核方式

    通过引导学生深入分析民法典型案例,要求学生形成分析报告并进行课堂展示,旨在培养学生的法律分析能力、批判性思维和口头表达能力。具体方案包括案例选择与分配、分析过程与指导、分析报告撰写、课堂分析展示、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等环节。

     

    学生典型案例分析展示图

    湖南文理学院民法总论课程“民法典型案例分析”考核方式改革方案

    为激发学生的学习内驱力,提升民法总论课程的教学质量和效果,我拟提出“民法典型案例分析”考核方式改革。通过引导学生深入分析民法典型案例,要求学生形成分析报告并进行课堂展示,旨在培养学生的法律分析能力、批判性思维和口头表达能力。以下是对该考核方式的具体设计。

    、改革目标

    增强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提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和逻辑思维能力。提升学生的书面表达和口头表达能力。加深学生对民法总论知识点的理解和掌握。

    、具体方案

    案例选择与分配

    案例来源:选取国内外具有代表性、争议性或教育意义的民法典型案例。案例分配:将学生分成若干小组,每组分配一个或多个案例进行分析。案例的分配应考虑到难度、复杂性和多样性,以确保各组之间的公平性和挑战性。

    分析过程与指导

    资料搜集:学生需自行搜集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案例汇编等资料,为案例分析提供充分的依据。分析方法:引导学生运用民法总论的理论框架和分析方法,对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包括事实认定、法律关系梳理、法律适用和结论推导等步骤。教师指导:在案例分析过程中,教师应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解答学生的疑问,引导学生深入思考和实践。

    分析报告撰写

    报告结构:要求学生按照统一的格式和结构撰写分析报告。包括封面、目录、案情概述、法律分析、结论与建议等部分。报告质量:分析报告应内容完整、逻辑清晰、论证充分、结论明确。注重语言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提交要求: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分析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以便教师进行评阅和反馈。

    课堂分析展示

    展示准备:学生需根据分析报告的内容,制作PPT或其他形式的展示材料。准备口头讲解和互动问答等环节。展示要求:展示应突出重点、条理清晰、表达准确。注重与听众的互动和交流,及时回应提问和质疑。展示评价:教师和同学共同参与展示的评价环节。从内容质量、语言表达、互动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

    考核依据:学生的分析报告质量、课堂展示表现以及平时学习态度和参与度作为课程考核的主要依据。成绩评定:分析报告占总成绩的较大比例(如60%),课堂展示占一定比例(如30%),平时成绩占一定比例(如10%)。根据各项成绩的综合表现,评定学生的最终成绩。反馈与改进:教师和同学对学生的分析报告和课堂展示进行点评和反馈,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鼓励学生根据反馈进行反思和改进,提升分析能力和表达能力。

    、实施保障

    1.资源支持:提供充足的案例资源、法律文献和参考资料,支持学生的案例分析工作。2.教师培训:加强教师对民法总论理论框架和分析方法的掌握,提高指导学生的能力和水平。3.时间安排:合理安排课程时间和展示环节,确保学生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案例分析和准备展示。4.激励机制:设立优秀分析报告和展示奖项,对表现优异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通过实施“民法典型案例分析”考核方式改革,能够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批判性思维和表达能力,提升民法总论课程的教学质量和效果。同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持续改进和优化考核方式,以更好地服务于学生的学习和发展需求。


3.学生互考互测考核方式

       在网络课程中引入学生互考互测的考核方式,通过学生之间的相互测试和评价,促进他们对知识的深入理解和掌握,同时培养他们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具体方案包括分组与角色分配、命题与出题、互测实施、评价与反馈、激励与奖惩等环节。

 

 

典型案例:湖南文理学院学生网络课程互考互测考核方式设计方案

    为了激发学生的学习内驱力,提高学习效果,我在网络课程中引入了学生互考互测的考核方式。这种方式旨在通过学生之间的相互测试和评价,促进他们对知识的深入理解和掌握,同时培养他们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以下是对该考核方式的具体设计。

一、互考互测考核方式设计

1.分组与角色分配

将学生按照班级或课程需求分成若干小组,每组人数适中,以保证每位学生都能充分参与。在每个小组内,进行角色分配,如命题人、测试人、评价人等,角色可以定期轮换,以确保每位学生都能体验到不同的角色和责任。

2.命题与出题

命题人负责制定测试题目,题目应涵盖课程的核心知识点,难度适中,既能检验学生的基础知识,又能考察他们的应用能力。命题人需确保题目的准确性和公平性,避免出现歧义或超出课程范围的题目。命题完成后,命题人需将题目提交给教师审核,确保题目的质量和有效性。

3.互测实施

测试人负责在指定的时间内,对同伴进行测试。测试可以采用在线问答、选择题、简答题等多种形式。测试过程中,测试人需保持公正和客观,确保测试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测试完成后,测试人需将测试结果提交给评价人进行评分。

4.评价与反馈

评价人根据测试结果,对每位学生的表现进行评分和点评。评分应公正、客观,反映学生的实际水平。评价人还需提供具体的反馈和建议,帮助学生了解自己在哪些方面存在不足,并给出改进的方向。反馈结果需及时公布,以便学生及时了解自己的表现,调整学习策略。

5.激励与奖惩

为了激励学生积极参与互考互测,可以设立一定的奖惩机制。如表现优秀的学生可以获得加分或奖励,表现不佳的学生则需要进行额外的复习或作业。奖惩机制应公开、透明,确保每位学生都能明确自己的目标和责任。

 

总结

本项目通过深入探索主动学习模式下的《民法总论》课程考核方式改革,构建了科学、合理、多维的考核体系,有效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提升了其法律实践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同时,通过实施多元化考核方式、情境-探究式案例教学、学生互考互测等创新举措,不仅提高了教学质量和效果,还为学生提供了展示自我、挑战自我的平台。今后,我们将继续总结经验、持续改进和优化考核方式,以更好地服务于学生的学习和发展需求,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法学人才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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