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管理制度
 
教务处内部管理制度

教务处内部管理制度

为加强管理,明确职责,端正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结合本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管理制度

一、本处实行主管校长领导下的处长负责制,副处长在其分工范围内协助处长工作。

二、各科室负责人在分管处领导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对分管处领导负责。

三、各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及时处理,不得无故拖延。

第二章 会议制度

一、会议机构

1、处内会议机构包括处长会、处务会、全体职工会议。

2、处长会的参加人员:处长、副处长。

3、处务会参加人员:处长、副处长,秘书、各科室负责人。

4、全处职工会议:全处教职工参加

二、会议规则

1、处长会由处长召集并主持,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2、全体职工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二次。

三、会议内容

1、处长会:主要研究涉及教务处职责范围的重要工作,决定工作原则及实施办法;研究讨论处内人事安排、工作调整等事宜并做出决定;需要在处长会进行研究的其它事项。

2、处务会:通报近期各科室工作进展情况;讨论各科室工作中不能根据已有政策、规定或惯例解决的一些具体问题;讨论需提交到校长办公会研究的问题。

3、全体职工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总结前段时间工作;讨论今后工作设想;检查工作作风、纪律等情况;讨论涉及全处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四、会议结果处理

1、综合科负责会议记录,并按规定建档保存。

2、处长会议和处务会议作出的决定,由分管副处长组织实施。

第三章 工作制度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不能无故拖延,因特殊情况无法完成,应及时汇报和请示分管领导。

2、上班时间应坚守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树立正气,遵纪守法,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

4、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积极主动地为教学、科研服务,实行首问责任制度。凡学校的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人士到教务处办事或来电来函咨询有关事宜时,首位接洽的教务处工作人员必须热情接待,能办的尽量办好,不能办的需做好解释工作,不得推诿、扯皮、刁难。

5、工作中相互支持,相互协调,相互尊重,相互谅解。

第四章 考勤制度

1、本处人员应严格遵守学校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综合科负责全处人员的考勤工作。

3、科员向科长请假,科长向分管处领导请假,副处长向处长请假,处长有事向综合科报告,假期满后要及时销假。请假一天由分管处长批准,请假一周由处长批准,一周以上经处长同意后报分管校长审批。

4、婚假、探亲假、产假、旷工等均按照学校规定办理。

5、根据工作需要,严格服从教务处加班工作安排。

6、考勤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奖评优以及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五章 文印管理制度

1、收发文管理:处内所有文件及外送文件经处长签发后,由综合科登记办理。根据文件内容处理意见,下发副处长及办理的科室。

2、综合科负责公文的办理、保管、归档工作。

3、印章管理:教务处印章实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使用印章时均须按规定登记。

第六章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每天需打扫办公室的卫生,保持清洁的环境。各办公室每天下班前整理办公桌、文件柜、电脑桌一次,保持办公用具整洁、卫生、有序。杜绝在公共场所乱丢垃圾,杜绝在办公场所堆放个人物品。

第七章 文件归档制度

1、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和《湖南文理学院档案工作条例》要求,各科室在开展各项工作的过程中,要收集和保存好相关材料。

2、要以科室为单位,按专项工作分类别将材料及时归档。各科室确定相应的责任人,实行谁经办、谁负责、谁归档的原则。工作完成应及时将档案移交。

第八章 学习制度

1、为了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和不断发展的需要,教学管理人员要加强学习,研究新形势下的教学管理规律,不断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水平。

2、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各类相关研讨会、培训会等;积极申报各级各类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类研究项目。

第九章 计划总结制度

1、每年年底,各科室起草下一年的工作计划,交分管处领导审阅,报综合科汇总,形成教务处的工作计划。

2、每年年底,各科室按工作计划内容,并对照实际工作完成情况,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形成科室总结,交分管处领导审阅,报综合科汇总,形成教务处的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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